电梯检测结果能不能作为处罚依据?

职场   2025-01-15 17:23   浙江  



在电梯检验检测分离后,因为电梯检测不对电梯整机出判定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因此有人认为即使电梯检测有不符合项也很难依据检测报告进行处罚。昨天上海市电梯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查办典型案例中第三个案例很清楚地表明这样的理解未必正确。另外,该案例中提及的“使用未消除隐患的特种设备”其实也为电梯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供了一把利剑!我个人的想法是如果电梯维保单位未按技术规范维保是否可以推定为电梯存在安全隐患?进而认为使用单位使用了存在“隐患的特种设备”?

例三: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博览光电仪器有限公司使用未消除隐患的特种设备案

2024年3月12日,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至上海博览光电仪器有限公司检查,现场查见2台电梯正在使用。当事人提供了上海吉时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月29日出具的电梯检测备忘录,检测结果为上述两台电梯存在较严重的不符合项,建议立即停用整改,整改期限为3月11日。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未完成整改,也未停用上述2台电梯。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青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涉事电梯并对其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提示





使用单位在得知电梯检测中发现问题后应当立即停用并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完成后方可投入运行,严禁电梯带病运行。

EHS法规
环保安全法规标准掌上宝库,实时获取最新动态!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