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否可以代替交通或住建部门安全管理人员B证或C证 咨询时间: 2024-08-16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您描述的问题建议咨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4-08-23
咨询:尊敬的领导:以现有的管理规定和持证人亲身经历,建筑类注安证在住建系统的认可度很低,地方住建局到项目上检查,认为且只承认安全员必须持有建安C证,持有注安证不会被认为是安管人员已持证和具备相关能力,依然会在相关考核中扣除此项分值,如此持证人岂不是很尴尬?而且以持证人的“话语权”,根本无法说服检查组人员认可注安师资格证书;对此应急管理部能否与住建部等相关部委沟通,印发注安师证书在住建领域通用的文件通知。 咨询时间: 2024-06-17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您描述的问题建议咨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4-06-24
咨询:一、目前大型国企涉及的专业施工内容较多,比如可能同时涉及建筑施工或其他安全,一级建造师可以多专业同时注册,安全我认为也可以多专业注册,否则增项形同虚设,意义不大。二、现在即使你取得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但建设单位不认可,会要你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安B、C或住建部颁发的建安B、C证,这样一来注册安全工程师就显得非常尴尬,注安师作为安全类的执业资格 证,应能通用于交通、水利、住建相关专业资格。 咨询时间: 2024-05-22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第十五条,国家对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按照专业类别进行注册。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取得增报专业合格成绩的人员,在注册申请时,需任选一个专业类别注册执业。当前制度规定中尚未明确增项专业报考及注册的规定。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第十四条规定,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表明其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可视为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与各行业安全监管有关规定的衔接,建议咨询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4-05-29
咨询:费劲千辛万苦考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单位却不认可,说上面没有法律规定必须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问了住建部和水利部都说不明白,既然考这个证没有用处贵部怎么还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考注册安全工程师呢,再说水利部只认他们自己培训的水利ABC证,你们这种全国注册的反而得不到认可。 咨询时间: 2022-08-18
回复: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2-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