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蛇迎春献热血
传递温情聚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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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蛇纳福,祥满人间
在这岁岁年年交替的温馨时刻
茂名市中心血站
定于1月31日-2月2日
开展春节无偿献血主题活动
我们诚邀您踏上这场爱心征途
用爱心托起生命的希望
茂名市区、茂南区
高州市
化州市
电白区、滨海新区
信宜市
哪些人可以献血?
年龄: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献血者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体重:男≥50公斤、女性≥45公斤
两次献全血间隔期≥6个月
体检后,符合献血标准的健康公民均可参加献血。
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权利
一、《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0号)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无偿献血者在本省范围内献血,血液经检验合格的,其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下列临床用血权利:
(一)无偿献血者献血2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临床用血时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二)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600至1000毫升(含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合计不超过献血总量2倍范围的,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超过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
无偿献血者在本省范围内献血,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时,在不超过献血量3倍范围内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二、在保证急救用血的前提下,优先安排无偿献血者的临床用血。
三、临床用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按照《关于明确将临床用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茂人社〔2018〕69号)文件执行。
茂名地区优先用血的政策
优先用血的原则及范围
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非急诊患者同等条件下,无偿献血者本人及本市无偿献血者的直系亲属及其配偶,享有优先用血的权益。
优先用血的政策
(一)无偿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根据血库血液库存量和临床申请需求优先供血;
(二)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及其配偶临床用血,根据血库血液库存量等量优先供血。
详见:2024年12月27日[温馨提示]无偿献血在茂名~用血能优先,血费能减免
来源:茂名市中心血站
责编:梁立梅
初审:张仲昌
终审:邱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