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这里12人被查!

政务   2024-10-14 00:50   西藏  

近日

拉萨交警查获了

一起货运机动车载客超员

的交通违法行为

10月11日19时许,拉萨市公安局堆龙德庆分局交警大队古荣中队民警在109国道开展日常查车纠违工作中,发现一轻型栏板货车后部载货车厢坐满了人,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民警当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并将相关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作进一步处理。

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12人,存在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超员的违法行为。针对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拉萨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作出处罚。

同时,民警对此次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参与者进行了严厉批评,并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教活动,宣讲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警示全体交通参与者要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安全出行。

人≠货

货车变成“客车”

一旦发生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



载货车辆为什么不能载客?

·货车并不具备载客条件。货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货物运输等需求,本身没有设置乘客座位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不具备载客条件,不能载人。


·货车安全性能相对较差。货车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特别是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发生侧翻等事故时,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此外,货厢如果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遇刹车或加速时,易使货物发生移位,撞击、压伤、挤伤车内人员。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拉萨交警提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不要图一时方便、贪一时利益

而将自己和他人置于险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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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拉萨交警
编辑(一审):扎西央宗 王程英

责编(二审):普布央宗

审核(三审):凃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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