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宪崇法】和硕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政务   2024-12-04 19:34   新疆  

202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法治素养、增强法治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当日,和硕县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和硕县公安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0余个单位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现场,各部门工作人员及普法志愿者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法律书籍、设置法律咨询台等形式向居民讲解宪法内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居民群众纷纷参与其中,主动拿起宣传资料,仔细阅读,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并向现场工作人员咨询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针对咨询,工作人员逐一解答,讲解相关法律常识及各种维权渠道,以此进一步提升辖区居民群众信法、学法、懂法、用法意识。

通过开展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居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丰富了居民群众的法治文化生活,进而从思想上尊崇宪法,形成自觉守法的习惯,在辖区内掀起了全民学法用法的热潮。

和硕县居民麦地娜·买买提说:“通过听取宣传,我学到了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知识,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能够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司法部“1+1”法律援助和硕县志愿律师褚智昀说:“今天我们走上街头宣传普及宪法知识,就是要让大家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性大法,也是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一部法律,我们要养成自觉树立尊重宪法权威的习惯把宪法精神落实到日常生活中。”

此次宣传活动,引导和帮助辖区居民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凝聚法治正能量,传播法治精神,真正把宣传资料装在了兜里,法律知识记在了心里,依法依规印在了脑里。下一步,和硕县将积极探索丰富法律宣传活动的新载体和新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普法宣传,切实提高辖区内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当日,和硕县水利局组织水管站、水库、水厂工作人员以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水利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和重要地位,以及宪法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期间,还以生动的案例和详细的解说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崇尚法治、知晓法律、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

“通过今天的宪法宣传活动,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层的了解,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会进一步加强防范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塔哈其水管站工作人员迪丽胡玛尔·玉苏甫说道。

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张勇说:“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我们一定要尊崇、学习、遵守、维护、运用宪法,履行法定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下一步,和硕县水利局将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积极开展系列活动,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使宪法精神融入县域水利系统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生活中。融媒体记者 加亚巴图 通讯员 古力巴哈·吐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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