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和《关于切实加强我区教育系统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管理工作的通知》(新教基〔2018〕7号)的要求,和硕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现对目前新增特色班培训项目及后续发展可能增加的特色班培训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后附收费标准)
联系电话:0996-5622651
地址:和硕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县棉麻公司斜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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