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不再延长!

政务   2024-12-17 13:08   新疆  

关于不再延长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知

各乡镇、村(社区):

按照自治区、自治州有关部门要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截止日期为20241225日,集中参保缴费期不再延长。

特此通知。


和硕县医疗保障局

20241217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
马上就要结束
就算再忙也不要忘了缴费哦
至于要如何进行医保缴费
还不清楚的小伙伴

赶紧来看看



    一、参保范围     

除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



   二、参保缴费期限及待遇享受期   

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91日至2024122524:00

待遇享受期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系统升级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业务的通知》https://mp.weixin.qq.com/s/otFUCNhcnGrAKeViiyf1jg


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及每多断保一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同时建立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


    三、缴费标准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年,财政补助标准为826.4//年。


    四、缴费方式   

1.线下缴费:已办理和硕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可在集中征缴期内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办理居民医保缴费手续。

2.线上缴费:已办理和硕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可自行通过微信“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支付宝“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等方式缴费。

3.凭证打印:缴费到账后,需要缴费凭证的参保人可通过微信“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自行下载、打印缴费凭证,也可到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打印缴费凭证

 



    五、什么是家庭共济缴费?     

今年,国家调整优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政策,增加了家庭共济缴费这种支付方式。巴州范围内的职工可以使用个人医保卡账户里的钱给本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缴纳居民医保费用。

(和硕医保“一码通”➡汉语业务办理个人账户代缴亲属居民医疗保险费)

需要注意的是,直接缴费和职工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费,两种方式只需选择一种。避免重复缴费!


投稿邮箱3100316897@qq.com



联系QQ:3100316897



点分享

点在看

点点赞

和硕零距离
关心百姓生活,关注民生冷暖 ,传递政务声音,展示住乡风采,镜头中体现浓浓鱼水情,笔头下奏响干群和谐曲。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