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解决个案到预防类案发生

政务   2024-11-07 11:01   安徽  

从解决个案到预防类案发生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5000元……”因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肥料,安徽省寿县一农资经营门市部依法受到处罚,还被“曝光”出来。《法治日报》记者日前从寿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针对一起伪劣化肥案制发司法建议后,相关部门立即开展专项整治,对销售不合格肥料的42户经营者立案处罚,成效持续深化。

2023年底,寿县法院办理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涉案伪劣化肥达9100余吨,非法收入达1100多万元。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60万元。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案件审结了,可卖出去的9100余吨的假化肥全部销售给了寿县、霍邱等地的农户。

“如果不从源头打击震慑,那么农户会受到最直接的经济损失。”寿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高道田说,为防止类似案件的发生,该院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凝聚共识,协同相关单位净化农资市场。

为了制作高质量的司法建议,高道田及时开展案件背景调查,认真查找类案,深入分析案情,就案件办理的具体过程、提出建议的原因等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沟通,消除被建议单位的顾虑和抵触情绪,认真听取被建议单位的回应意见,确保司法建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寿县法院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开展农资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并加强与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供销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部门办案衔接、线索互通、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力度,形成监管合力。

今年5月20日,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书面建议回复函,表示对监管中的问题及隐患逐项排查整改,发布《2024年度化肥产品消费提示》,开展产品释明和消费风险提示工作,上门入户查验经营者证照,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账等制度。通过专项整治,对销售不合格肥料的42户经营者立案处罚,公开公示,以强有力的震慑净化农资市场环境。

据了解,去年以来,寿县法院组织各条线的案件研判,通过系统的司法数据挖掘其背后的问题规律,不断强化个案司法建议的精准性和类案司法建议的实效性,将个案审判与行业治理并重,完善跟踪落实机制及考评体系,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走深走实。截至目前,该院从规范行业治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发布司法建议21条,回函率达100%。

“法院从‘末端审’走向‘前端治’,不能满足于‘文来文往’的纸上建议,只有各部门同频共振、高效协同的‘你来我往’,才能从解决个案到前瞻性地预防类案的发生,实现司法建议的落地见效。”寿县法院院长王英海表示。

来源:法治日报 记者:李光明 范天娇 通讯员:严翠

编辑:朱国珍

安徽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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