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法治动态(2025.1.6-2025.1.12)

政务   2025-01-13 16:33   上海  




新法新规

(2025.1.6-2025.1.12)


1、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


《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数据发展和安全,以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以构建高速互联、高效调度、开放普惠、安全可靠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为核心,以打通数据流通动脉、畅通数据资源循环、推进数据应用开发为关键,提出分阶段开展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夯基架梁、互联互通的推进路径,推动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形成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基本格局,总体实现“汇通海量数据、惠及千行百业、慧见数字未来”的美好愿景。《指引》阐述了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概念内涵、发展愿景、总体功能、总体架构,从数据流通利用、算力底座、网络支撑、安全防护等四个方面指明具体建设方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1/content_6996487.htm


2、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7方面25条措施,旨在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突出政府引导和政策性定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规范运作政府投资基金,发展耐心资本,注重发挥实效。合理统筹基金布局,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责任机制,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科学高效、风险可控的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格局。


《指导意见》提出,一要找准定位,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发挥基金作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作用。二要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明确对基金设立的分级管理要求,完善不同类型基金差异化管理机制,规范各类政府出资预算管理。三要加强统筹,整合优化布局。国家级基金与地方基金形成合力,省级政府加强本地区基金统筹管理。四要提升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规范基金运作管理,优化基金投资方式,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作用。健全基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容错机制,优化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考核评价体系,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优化基金发展环境,突出正向激励政策导向,提振市场投资信心。五要优化退出机制,促进投资良性循环。拓宽基金退出渠道,鼓励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并购基金等,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探索简化项目退出流程。六要强化内控建设,防范化解风险。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严肃财经纪律。七要加强组织保障。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加强部门协同,规范监管行为。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做好统筹协调,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发挥政府投资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1/content_6996730.htm


3、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


《指引》旨在强化对各地区、各部门加快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正向引导和负面约束。《指引》的发布为各地进一步规划市场建设“路线图”指明了方向,也为大宗商品市场破除地方保护壁垒、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从优化市场环境的角度来看,《指引》规定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经营主体财产,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依法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


从促进要素流动的角度来看,《指引》提出各地区不得限制商品和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或者禁止本地经营主体向外地提供商品和服务。


从促进市场融通的角度来看,《指引》规定有关部门要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监管统筹,加快制定出台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统一金融市场登记托管、结算清算规则制度。


从激活数据要素潜能的角度来看,《指引》提出有关部门要加快完善统一的数据资源登记规则,制定全国统一的数据交易、安全等标准体系,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交易,建立健全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1/content_6996676.htm


4、1月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益,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财政部印发本《通知》,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打通中央和地方的资产调剂共享信息通道,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跨部门、跨级次、跨地区调剂共享。


平台充分运用中央和地方一体化系统中的资产调剂共享功能,利用一体化系统资源和全国纵横衔接的资产管理模式,实现全国资产调剂共享信息的汇聚和发布。平台设置调剂广场、共享广场、需求广场功能,分别查询可调剂资产信息、可共享资产信息、单位提出的资产调剂共享需求,有效撮合供需双方信息。


《通知》明确了平台机制、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等三方面十条内容,明确从2025年起,资产调剂共享工作将作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重要内容予以反映。财政部将运用平台情况纳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绩效评价,进一步推动做好资产调剂共享工作。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1/content_6997118.htm


5、1月8日,民航局印发《国际客运航权市场准入和配置规则》。


《配置规则》聚焦建设国际航空枢纽和世界级机场群、打造世界一流空运企业、构建国际航线网络三个维度的愿景和目标,对现行配置政策作了全面修订。一是结合运行特点和保障能力等因素进一步细化航权资源、航空枢纽和空运企业的分级分类,提升航权配置管理科学性和精准性;二是科学设置准入条件和要求,合理调控市场准入,减少国内空运企业同质化恶性竞争;三是将量化配置为主调整为由枢纽功能定位牵引的“定向为主、定量为辅”的配置模式,同时优化评分指标体系,引导空运企业聚焦国际枢纽和主基地建设;四是增加效益指标作为启动航权配置的重要参考,减少运力无效投入,提升航司竞争力和运营品质;五是加强航权配置与安全监管的联动,重点确保国际远程航线航权运营资质与保障能力相匹配。此外,《配置规则》对航权灵活调整提供更多便利,对新兴市场方向航权配置保留政策调控的空间。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501/content_6997092.htm


6、1月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者医疗保障权益维护工作的通知》。


《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针对近期群众问题反映,对做好劳动者参保、待遇保障、经办服务、部门协同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包括8个方面。


一是大力做好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确保应参尽参。稳定就业的劳动者和灵活就业的劳动者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同时要求各地落实持居住证参保工作。


二是持续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确保待遇享受无缝衔接。明确劳动者在医保关系接续过程中按规定连续参保缴费的,其待遇不中断。推动参保人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全流程线上办理。


三是巩固待遇保障水平,确保应享尽享。强调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额补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合力,做好参保群众就医保障。


四是拓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实现更大范围共济。明确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近亲属”。要求地方落实省域内近亲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使用,加快推动实现跨省共济使用。


五是稳步扩大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多措并举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六是继续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保工作和待遇享受。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保应缴纳的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七是改进管理服务,确保待遇及时足额享受。提出完善异地就医结算,住院费用跨省结算率保持70%以上。推动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完善生育保险待遇“跨省通办”流程。


八是建立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维护劳动者权益工作合力。要求地方加强部门间的政策协同和工作联动,医疗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卫生健康和工会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系统解决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问题。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1/content_6996934.htm


7、1月11日,国家电影局、商务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跟着电影品美食”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助力电影业和餐饮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扩大服务消费,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国家电影局、商务部联合印发本《通知》。


《通知》立足推动电影业和餐饮业深度融合发展,聚焦促进电影和餐饮消费相互赋能,提出4方面举措,主要包括:一是探索“电影+美食”跨界合作。加强对餐饮文化内涵的挖掘展示,推出更多表现美食文化主题、特色美食元素的电影作品。建立合作对接机制,在美食宣传片创作、映前广告放映、映后定制化特色活动等方面积极探索。二是开展“电影+美食”消费联动活动。鼓励各地结合服务消费季、中华美食荟、电影惠民消费季等活动,组织开展“电影+美食”主题特色促消费活动。鼓励电影企业、餐饮企业、商业综合体以及互联网平台企业、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机构等联合开展“电影+美食”促消费活动。三是推动“电影+美食”活动融合创新。支持电影节等与餐饮企业、餐饮协会开展活动冠名、美食品鉴等跨界合作,积极宣传推介老字号、地方菜系等特色餐饮。鼓励美食节、美食季主办单位等,与电影企业在影片首映、直播路演、项目推介等方面广泛合作。四是支持电影院丰富业态。鼓励电影院探索发展“电影院+餐饮”融合业态,拓展“看电影品美食”消费场景,打造餐饮特色影厅,推出“美食主题电影+美食品鉴”等新模式。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1/content_6997856.htm


8、1月1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今年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有三方面特点:


一是范围更广。自查自纠的主体,从定点医疗机构一类主体,延伸至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类主体。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的范围,从心血管内科、骨科、血液透析、康复、医学影像、临床检验等6个领域,新增了肿瘤、麻醉、重症医学3个领域,形成9个领域对照自查的问题清单。


二是更加精细。问题清单的颗粒度更细,要求各地在国家医保局制发问题清单基础上,结合本地医保管理政策进行本地化部署,同时举一反三、丰富细化,形成更有针对性、更加全面、更易操作、更适配本地的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问题清单。自查自纠的组织形式更细,明确各级医保部门主动开展数据分析,向定点医药机构推送数据筛查结果,帮助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更加精准高效。自查自纠的结果要求更细,明确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


三是宽严相济。2025年4月起,国家医保局将对全国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情况,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飞行检查,并继续按照宽严相济原则开展后续处置。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敷衍塞责,或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定点医药机构,予以从重处理、公开曝光;按照有关要求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信息贯通;对相关人员,按照《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支付资格记分管理。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容不得任何人贪墨侵占。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是医保部门引导定点医药机构强化自我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式。希望广大定点医药机构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主动扎实做好2025年自查自纠工作,也欢迎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1/content_6997949.htm


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批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典型案例:准确判断公司僵局,依法判决解散公司—德国艾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与北京艾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案。


基本案情

北京艾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艾某公司)是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德国艾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国艾某公司)持有北京艾某公司90%股权,北京惠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惠某公司)持股10%。北京艾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北京惠某公司委派1名,德国艾某公司委派2名,董事任期为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长由德国艾某公司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其中至少有双方各自委派的一名董事参加。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等重要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2020年9月15日,北京艾某公司召开线上董事会会议,因不能达成一致,德国艾某公司单方签署《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同日,北京惠某公司单方签署《股东会决议》,解除德国艾某公司股东资格。德国艾某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及快递方式通知北京艾某公司行使股东知情权,查询北京艾某公司财务,快递被拒收,邮件未回复。德国艾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依据公司法(2018年修正,下同)第一百八十二条及公司章程解散北京艾某公司。


裁判结果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北京艾某公司经营期间,中外方股东之间发生严重分歧为不争的事实,但股东之间存在矛盾不等同于北京艾某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北京艾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北京艾某公司董事会仍能有效作出决议,并未落入无法形成有效意思表示的僵局状态,不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之情形,判决驳回德国艾某公司的诉讼请求。德国艾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判断“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应当从公司组织机构的运行状态进行综合分析,其侧重点在于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存在严重的内部障碍。股东会或董事会机制长期失灵、股东因矛盾激化内部管理存在严重障碍、一方股东无法有效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已陷入僵局状态,可以认定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按照北京艾某公司章程规定,只要双方出席的董事意见存有分歧、互不配合,就无法形成有效表决,影响公司的运营。自2020年9月15日以来,北京艾某公司长期无法召开董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更不能通过董事会解决董事间激烈的矛盾,董事会机制严重失灵,北京艾某公司的内部机构已不能正常运转,公司经营管理陷入僵局。根据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北京艾某公司可以在外商投资法施行后5年内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调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现北京艾某公司的僵局已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对德国艾某公司要求解散北京艾某公司的请求应予支持。两方股东如仍有意愿,可依据外商投资法重新调整设立符合公司法、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公司。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解散北京艾某公司。


法官释法

在遇到公司经营发生严重问题,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公司内部运行机制失灵,公司已经丧失人合性基础时,法律规定允许当事人运用司法解散的方式来解决公司困境,以避免损害股东利益。本案中,对德国艾某公司提出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足平等保护理念,结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这类公司的特殊组织形式,对司法解散公司的要件进行了综合分析,合理判断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实际运行状态,充分论证了司法介入公司治理、破解公司僵局的必要性和限度。同时,为引导相关主体完善公司治理、规范经营行为,依法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还结合外商投资法5年过渡期的规定,指引合作双方可以重新选择合作形式,鼓励当事人通过意思自治实现合作共赢。既有利于依法保护境外投资者合法权益,又体现鼓励中外投资主体修复合作关系的价值取向。


以上信息由市台办法律顾问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提供。


编辑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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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台办协调处、@汉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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