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举报的交通违法已查处!

政务   2024-12-16 17:12   安徽  


近日
绩溪交警接举报
称有驾驶人在车辆上
私自改装车灯
影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



交警查证

确认违法行为属实后

迅速锁定了驾驶人


12月5日

交警通知驾驶人

到大队接受调查


最终

民警依法对其作出

罚款100元的处罚

责令车主限期整改

教育车主改正观念

做文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


注意

下面这些行为

都属于非法改装



1、擅自拆除机动车消音器或者改装排气的。


2、擅自改装发动机盖、尾翼,加装不符合要求的空气动力学套件(俗称大包围)的,包括前扰流(前唇)、侧扰流(侧裙)、后扰流(后包围)。


3、擅自改变车灯光色和规格、粘贴灯膜,拆除或加装灯具数量的;改变车辆轮胎轮毂规格的。


4、改装车辆悬挂系统的。


5、通过改装进气系统、点火系统、增压器、行车电脑等方法提高发动机参数的。

6、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安徽交警提醒

任何博眼球的行为

都不是违法的理由

安全文明守法

才是驾驶人的

正确出行之道

转自丨安徽公安交警在线

铜陵公安交警
安徽省铜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公众号。突发事件或违法举报请直接拨打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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