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每年的12月4日设立的节日。在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我校开展了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社会”的宣传活动。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通过的,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在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比如我国宪法确定了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根本性质。
今年12月4日既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又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二周年,也将迎来第七个“宪法宣传周”。
2024年的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推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现行宪法。
第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第二,宪法是制定法律、法规的依据。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要以宪法为依据。
第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序言、
第一章“总纲”;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
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
一共一百四十三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7月1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以立法方式确立了我国宪法宣誓制度。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2月24日对2015年的决定作了修订,自2018年3月12日起施行。
排版 |储晨晨
来源 | 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 | 李言艳、李欣颜
编审丨陈婷婷、杨静怡、杨阳
出品 |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青年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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