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严重!蔡某、林某、吴某,在漳被判刑!

时事   2024-12-02 20:05   福建  



2024年11月29日,漳浦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并宣判一起涉网络恶势力犯罪组织案件,被告人蔡某、林某、吴某以催收非法债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九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间,被告人蔡某、林某共谋高利放贷,并纠集被告人吴某参与欠债催收工作。该团伙先后8次对无法及时还款付息的借款人,通过制作并在网络平台发布恶意讨债视频、上门骚扰家属、到所在村张贴欠条等方式,采取滋扰、恐吓、骚扰等“软暴力”手段催收高利放贷产生的非法债务,严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在一定程度上扰乱漳浦县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    

漳浦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林某、吴某采用恐吓、骚扰方式催收高利放贷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已经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属涉网络恶势力犯罪组织,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不代表催收手段就可以没有底线、不受法律约束。近年来,金融领域高利放贷催贷手段层出不穷,为此刑法规定了催收非法债务罪,该罪用于规制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的行为,该罪名将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等手段催收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情形,明确规定为犯罪。在法律层面上旗帜鲜明地向暴力催收非法债务等行为说“不”,时刻提醒着催收非法债务人员,一招不慎可能要去坐牢。




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应树立正确借贷观,通过正规途径借款,养成理性消费、理性贷款的良好习惯,不要让自己落入以贷养贷的陷阱,若遭遇“软暴力”催收,要以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不受伤害。漳浦法院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惩治、严厉打击,切实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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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 漳浦县人民法院
一审编辑:赵露佳 张江璐
二审编辑:张晗
值班主任:林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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