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公告

政务   2024-11-05 10:20   内蒙古  

鄂温克族自治旗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及家属: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案件线索移送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3号)文件的规定,现将鄂温克族自治旗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进行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请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或家属在规定时间内到鄂温克族自治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名单见附件1。


鄂温克族自治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31日

毕力格巴图责令退回社会保险待遇公告.docx

斯日吉玛责令退回社会保险待遇公告.docx

徐念忠责令退回社会保险待遇公告.docx

杨秀兰责令退回社会保险待遇公告.docx

孙凤君责令退回社会保险待遇公告.docx

于桂荣责令退回社会保险待遇公告.docx

吴玉芝责令退回社会保险待遇公告.docx

来源丨鄂温克12333
版面编辑/梁燕 监审/乔娜 总监制/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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