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晚18:00,宁波江北区。
七八个摊贩正在马路边摆摊,这时候,不知道谁喊了一句:“城管来了”。
各摊贩迅速做鸟兽散,一转眼无隐无踪了。
只有一个位大姐没有跑。
不是这位大姐有证经营,也不是她胆子大。
而是她腿脚不便,根本跑不了。
这位大姐五十岁,一个月前,骑电动自行车摔了一跤,腿摔坏了。
如今刚过去一个月,腿还没好,又出来摆摊了。因为看病花了不少钱,又没了收入。马上又要交房租了。实在没有办法。
城管抓到了大姐,按照规定,需要罚款一百元。如果能当场缴纳一百元,城管不会扣押物品。
如果不能当场缴费,城管会扣留物品,第二天去城管局里缴纳罚款。金额将翻倍。
可是大姐没有钱。只能将自己的情况跟城关人员报告。
城关人员见状,将罚款金额降低到五十元。然而这个大姐身上只有三十元,而且还没吃饭。就问能不能降到三十。这样她可以跟别人借钱。
城管说,那你也可以直接借款五十元。最后这个大姐找人借了五十元,一次性缴纳罚款。
现在是进入了冬季,宁波晚上的温度大概只有几度左右。但凡有点门路的人,不会选择这个时候出来挣钱。在寒冷的季节里摆地摊的,都是贫苦人。
严查无证经营,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法没有错。但是有权执法的人,首先应该得有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