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预告
刘先生和魏某是高中同学也是多年好友。大学毕业后,二人一起在北京开了一家科技公司,魏某担任总经理,刘先生当股东。后来,刘先生被指派为河南分公司的负责人。刘先生说,早在2012年到2014年期间魏某先后多次向他借钱,加起来总共高达340万元!可魏某却迟迟不还钱,于是刘先生将魏某告上了法院。刘先生的代理人说,为了日后能够顺利执行,他们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想查封魏某名下的唯一一套房产。然而令他们震惊的是,这套房产居然已经在2019年6月,以100元的价格过户给魏某的父亲了!刘先生想不通,魏某在有债务的情况下,怎么能将财产转让呢?这不等于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吗?那么,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法律中有没有一个界定范围呢?
《民法典通解通读》特别邀请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花乡法庭法官谭静琦 ,北京市律师协会的焦景收律师,一同来解读如何应对老赖的逃债花招。
嘉宾
谭静琦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花乡法庭 法官
嘉宾
焦景收
北京市律师协会 律师
广泛征集,了解网友真正关心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