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讲安全丨遵规守法要牢记,违规骑乘“驶”不得

政务   2024-12-09 20:55   宁夏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长期以来,永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在辖区内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执勤民辅警结合电动车出行的特点,在重点路段、路口通过采取流动巡逻与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整治非机动车骑乘人员逆向行驶、闯红灯、违规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在日常查处中,民警发现无论是二轮、三轮还是四轮电动车违法载人的现象屡禁不止,尤其是共享单车因轻便小巧、价格低廉、骑行方便,深受广大群众的青睐,但部分驾驶员在骑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经常存在违规载人等危险驾乘行为,从而给道路交通带来了风险隐患。

2024年12月06日16时38分,永宁交警执勤民辅警在109国道重点路段路口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一辆多人骑乘的小黄车摇摇晃晃的行驶,看上去十分危险。民警立即上前将车辆拦停,责令乘坐人下车。正在对该车辆进行检查时,又有一辆违法载人的小黄车违法驶入交警的视线,看到前面有交警,车上的人急忙下车步行,然而这一切都被民警看到。随后,民警将两车驾乘人员叫到一起,对两车驾乘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讲解电动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并对两车驾驶人实施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违法行为处以20元罚款,并监督乘坐人自行回家。

2024年12月06日16时43分,永宁交警执勤民辅警在杨和街道重点路段路口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又发现两名学生同乘一辆共享单车,且均未佩戴安全头盔,车辆一路摇摆,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执勤交警立即将该车辆进行了拦停,并责令骑乘人员全部下车接受教育处罚,从而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就这样,不到5分钟,永宁交警便连续查获三起共享单车违规载人交通违法行为,且经过询问,驾乘人员均是由于好奇及贪玩心理作祟,出于方便省事,且认为违法载人并没有多大的安全隐患,便同乘一辆共享单车骑行,辩驳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

对此,执勤民辅警在查纠违法的同时,积极向电动车驾驶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讲解电动车违法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严重后果,并以身边发生的电动车交通事故为例,呼吁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交警呼吁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骑乘电动自行车切记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不违法载人、不闯红灯、不逆行,自觉戴好安全头盔,最大限度地降低交通风险和减轻事故后果。



供稿:交警大队

编辑:蒋丽丽

校对:张宝鹏

审核:王旭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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