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还敢上路?严惩!

文摘   2024-11-13 16:14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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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犹如“移动炸弹”
可总有一些人
明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
却依然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
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
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现曝光5起无证驾驶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自觉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曝光台




01



2024年08月06日16时50分,孙某某驾驶号牌为云H702**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西畴县西洒镇塘房丫口路段被监控设备抓拍,经西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核查,孙某某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西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 


裁决结果:罚款500元,拘留6日的行政处罚。

02


2024年08月20日08时25分,李某某驾驶无号牌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至西畴县西洒镇英代村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驾驶人李某某实施: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2、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3、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

4、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裁决结果:罚款800元,拘留6日的行政处罚。

03


2024年08月24日07时49分,侯某某驾驶号牌为云HOP2**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西畴县鸡街乡老鸡街路段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驾驶人侯某某实施:

1、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2、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裁决结果:罚款250元,拘留6日的行政处罚。

04


2024年08月30日07时21分,胡某某驾驶一辆号牌为云HLJ7**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西畴县鸡街乡高家寨村路段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驾驶人胡某某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

裁决结果:罚款200元,行政拘留8天的行政处罚。

05


2024年07月13日07时40分,王某某驾驶号牌为云H92Y**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西畴县鸡街乡老鸡街路段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驾驶人王某某实施:

1、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2、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裁决结果:罚款250元,拘留6日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1、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罚款200-5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罚款500-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3、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罚款2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4、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摩托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罚款200-4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5、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罚款300-5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6、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八条第(八)项之规定,处警告或罚款150-200元的行政处罚。

7、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十六)项之规定,警告或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8、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四项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条第(二)项之规定,警告或罚款100-200元的行政处罚。


供稿:西畴县公安局

辑:勾永龙

责编:刘明波

终审:徐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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