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图来源网络▲
“不是新款买不起,而是二手商品性价比高。”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买二手、用二手”,推动了“二手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伴随二手交易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相关交易乱象也频频发生,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去年“双11”期间,家住海口市龙华区的小江网购2部手机,店家承诺是原装正品手机,结果收货时竟发现有1部手机是组装机。小江在要求商家全额退款被无果,果断起诉至法院。最终,他要求商家“退一赔三”的诉请得到了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的支持。
2023年11月的某天,小江百无聊赖地刷着手机,在某音直播间看到某志数码产品精选店正在直播,直播中没有主播,只显示某志数码产品精选店正在出售苹果XR手机(XR改装14Pro)。某志数码产品精选店在直播中承诺配置为苹果XR原装正品,只是套了苹果14Pro的外观。小江见状有些动心,于是私信联系了某志数码产品精选店,询问所出售的手机是否是原装正品。得到肯定的回复后,小江便下单购买2部苹果XR手机(XR改14Pro)512GB版本,并支付5076元(每部单价为2538元)。手机到货后,小江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1部手机才用不到几天就开始卡顿闪屏,不像正版手机。小江心有疑惑,便找了一家正规手机店验机。果不其然,手机店验机发现,该部苹果XR手机电池显示为“未知部件”,内存出厂值为64GB,读出值为512GB,存在内存扩容情况,而且屏幕和主板都存在异常,是一部组装机。验出是组装机后,小江顿时傻了眼。小江找到某志数码产品精选店,私信告知他已经验出了一部手机是组装机,并要求全额退款。某志数码产品精选店先是和小江打哈哈,最后竟然对小江的诉求不进行回复。小江一气之下,将某志数码产品精选店起诉至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诉请某志数码产品精选店“退一赔三”,全额退还手机购买费用2538元,并3倍赔偿7614元。龙华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龙华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江和某志数码产品精选店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成立合法有效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当遵照执行。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真实、全面的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法院认为,小江在咨询案涉手机信息时,某志数码产品精选店承诺除了改变外观之外,里面所有配件均为原装正品。但小江通过验机发现,所购买的手机为组装机,故案涉手机的宣传属于虚假宣传,某志数码产品精选店的行为构成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最终,龙华法院判决某志数码产品精选店退还购买手机款2538元,并承担三倍赔偿7614元给小江,但小江需将组装机退还给某志数码产品精选店。律师说法:消费者网购到假货有权要求商家“退一赔三”在生活中,像小江这样买到假货的情形屡见不鲜,那作为消费者要怎么维权呢?对此,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符雯妃介绍,买到假货后,消费者可以首先尝试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支持。必要时,消费者还可以选择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符雯妃表示,在买到假货后,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此外,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等,也是可以要求商家承担的。符雯妃提醒,诚信经营的重点在于明码标价,不欺客宰客、不虚假宣传。卖家在二手商品交付前,应向买家如实说明商品实时状况,同时要妥善保管商品,确保交付前的商品与其描述相符,否则,卖家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消费者应当选择正规网站购物,在二手商品交易中应避免盲目贪图便宜或轻信他人,要注意卖家过往交易情况、信誉评价等信息,评估卖家可靠性。要提高甄别能力,谨慎交易,在下单前应当仔细确认商品参数,摸清购物流程,并保留相关证据,才能更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法治时报
作者:李成沿
审校:方艳
编辑:李波
审核:刘艳 王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