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01
项目名称
堆放于惠民路场地内接受自青云谱新经济产业园标准厂房和配套工程的第二批工程项目砂石转让
02
转让底价
34.2万元
03
详细信息
砂石,存放地(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惠民路场地内),总方量约4215.90立方米。
项目图片
(一)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见南昌赣昌城南矿产资源有限公司拟公开拍卖事宜涉及堆放于惠民路场地内接受自青云谱新经济产业园标准厂房和配套工程的第二批工程项目砂石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赣洪利资评字(2024)第 09006号)。
(二)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作为任何依据保证,如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存有差异,差异部分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因此影响成交行为,亦不得因此调整成交价格。转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承担因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差异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具体交付资产以现场交付实物为准。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可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仍有权追偿。
(三)受让方须整体受让本次转让标的。
(四)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自行了解本标的运输过程的潜在风险。在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五)受让方在标的交付后,拆除及搬运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自觉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自行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全部所需费用。受让方不允许使用挖掘机设备进行转运,避免对转让方场地造成破坏。受让方退场时应对场地进行清理,不得遗留杂物。对场地造成损坏的应按转让方要求进行恢复。
(六)受让方应自行安排所需的人员、车辆等负责本标的的资产整体拆除及搬离,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在拆除、搬离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包括造成任何人员伤亡)等,均由受让方承担法律责任、赔偿损失。
(七)转让方因受让方开采、装运砂石、出退场等事务支付所有费用,或是转让方为此承担任何补偿、赔偿事宜,遭受处罚,或是承担任何责任,则转让方有权在交易所退还保证金时相应扣除,保证金或结算价款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由受让方足额赔偿转让方。
(八)意向受让方到现场看样和提货时需服从转让方的管理要求。
转让方基本情况
联系方式
● 项目详情见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注:项目信息以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本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承诺。
编辑:刘 翔
审核:万 骞
签发:周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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