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聚焦群众关切 深化改革创新
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总队长 王春雷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简称总队)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一体推进改错、改机制、改布局、改作风”要求,从具体事改起,规范精简提速,以改革发展成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服务人民群众便捷出行为出发点
着力解决ETC“四难”
拓宽办理渠道,解决“办理难”。线上开发“建行车主会”“内蒙古ETC服务”小程序,线下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新增发行服务网点28个,截至目前,线上线下发行ETC设备9.7万套。
升级ETC发行系统,解决车牌“变更难”。今年4月25日,实现无需注销ETC即可变更车牌信息,截至目前,已办理3000余户信息变更。
优化客诉处理模式,解决“售后难”。通过短信方式推送信息,引导用户主动解除“黑名单”状态,全区ETC售后服务投诉量持续下降。
全面整治路侧设备,解决“通行难”。通过设备巡检、参数调整、固件升级、设备更换等措施,调整优化车道设备,ETC车道物理交易成功率提升至99.1%。
以保障公路高水平安全为着力点
持续提升公路治超能力和水平
科技赋能,以智慧治超为引领。实时监控全区重点货运源头45处、治超站46处、非现场监测点88处、高速公路出入口称重设备283处,初步建成全区治超科技监管“一张网”。
“三路同治”,以重点整治为突破。高速公路,联合公安交管部门、经营管理企业开展“G6、G7治超打逃”等专项行动,查处违法超限车辆2200余辆。普通公路,针对G331等重点运煤通道,以“区间限速+违法抓拍+非现治超+流动治超”方式综合治理,查处违法超限车辆1.3万辆次,超限率持续下降。农村公路,优化调整限高限宽设施,设置、公示限高架919处、限宽墩23处、检查卡点188处,有效阻止超限车辆驶入。
理顺机制,以路警联合为抓手。与公安交管部门建立路警联合协同信息共享机制,明确证据互认处罚流程,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推送的证据数据,自2023年以来累计处置8.9万余辆次违法超限运输车辆。
深化协作,以区域联动为覆盖。与山西、河北、甘肃等省签订《治理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联勤联动工作协议》,与辽吉黑三省联合开展治超专项整治行动,实现省际信息共享和执法协调联动。全区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入口平均超限率降至0.09%,同比降低0.06个百分点。
以促进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为切入点
不断优化大件运输许可服务水平
以制度机制规范许可管理。重新修订《自治区大件运输许可管理办法》,理顺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许可机制。全区受理大件运输许可25.8万件,其中,自治区级23.2万件、盟市级2.2万件、其余0.4万件。
以主动靠前服务提升许可效率。积极开展“大走访”活动,了解生产企业的运输需求,实行一对一联络、专人包片负责。为保障风电装备“运得出、运得走”,推动G6京藏高速乌拉山、磴口、临河东等收费站和匝道进行适应性改造。
以信用惩戒强化全链条监管。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加强监督检查,同时利用高速公路ETC门架、货车卫星定位数据,实时监控重点车辆,通过曝光、约谈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以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提质增效。升级改造自治区大件运输许可和数据共享与交换子系统等,成功对接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和“蒙速办”移动端“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实现许可审批“一次提交、一次办理、一次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