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巡察对象
本轮巡察成立5个巡察组分别对区林业局、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区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营商环境中心、区生态建设事务中心7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三、巡察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均开通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和微信二维码,并在监控盲区设置意见箱。
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4年12月27日17:30。举报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17:30。
来源:清风平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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