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
关于征集道路名称的公告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地城区经过近十年的快速发展建设,部分新建成道路及规划道路尚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命名,为更好地实现地名管理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切实提高地名命名社会参与度,使地名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凸显我县地名文化内涵,充分体现三江侗族自治县发展风貌。根据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开展征集道路名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拟征集名称的道路简介(见附件)
二、命名的原则和要求
1.地名的命名应当遵循《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和《柳州市地名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地名含义健康,名实相符,能够反映三江历史、地理、经济社会发展、民族文化特征,突出区域特色、历史沿革和文化底蕴,体现三江蓬勃发展的美好愿景。
3.一般不用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外国人名、地名命名地名。
4.地名用字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阿拉伯数字、字母、标点符号,避免与三江现有及规划的道路、同音和使用生僻字。
三、征集时间
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17:30时止。
四、参与方式及要求
1.投稿者可对单条或多条道路的命名投稿,每一条道路命名数量不超过2个。
2.投稿方式以电子邮件、信件(须在11月13日前寄到)、直接送达等方式进行。投稿请填写《三江侗族自治县城区道路命名征集表》(附件1),务必填写命名含义说明及相关释义,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稿。
通信地址: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月亮街61号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区划地名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韦波 吴慧群 0772—8623086
电子邮箱:sjxdmb@163.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