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经政协三江侗族自治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协商通过,政协三江侗族自治县第十四届委员会辞免2名政协委员、增补2名政协委员。现将政协三江侗族自治县第十四届委员会辞免、增补委员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因工作需要和职务变化,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经政协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
同意覃华丽、杨娟玲等2位同志辞去政协三江侗族自治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
同意增补夏永成、黄嘉哲等2位同志为政协三江侗族自治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
政协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