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融城朗悦:交房近三年 何时能供暖

时事   2024-11-20 19:12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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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已进入供暖季,但西安市渭原北路融城朗悦小区的业主们却高兴不起来。因为这个供暖季已经是小区交房后的第三个供暖季了,但他们却迟迟供不上暖。那么,这其中的原因何在?相关部门有没有采取措施解决业主的取暖问题呢?

雷女士是西安市融城朗悦小区的一名业主,最近,随着气温的降低,她又开启了自家的“冬季自助供暖模式”。

雷女士说,自己2022年买的这套房子,当年的6月份收房,2023年入住进来,截止到现在,小区一直没有供暖。记者在雷女士提供的购房合同中看到了关于供暖的相关约定——“供暖:交付时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自交房之日起第二个供暖季供暖”。在此期间,雷女士和其他小区业主也找过开发商、物业公司进行沟通,但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了呢?开发商为什么不按照合同约定供暖呢?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公司了解情况。

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当时阻挠开发商施工的正是小区的业主。而目前,他们只是接管了小区一部分公共区域的日常管护,供热这部分事务现在仍然归开发商负责。那么,小区业主为何阻挠开发商在小区内建设供热设备呢?

王先生说,他们业主专门进行了了解,如果采用分布式供热,也就是将锅炉建到自家小区,前期开发商投资成本较低,但受供热源限制,后期运营成本将会持续增加,并转移分摊到业主身上,而这一点正是大家不能接受的主要原因。

那么,开发商为什么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供暖方式供暖呢?随后,在业主的协助下,记者电话联系到了小区开发商——西安北融置业有限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但对方一直不愿正面接受采访。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了解决供暖问题,2023年,小区的5名业主曾通过法律渠道进行过维权。今年4月份,西安仲裁委员会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认为被申请人西安北融置业有限公司未能在涉案房屋交付后的第二个采暖季履行供暖义务,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决开发商向5名业主分别一次性支付数千元不等的“未按期供暖的违约金”。业主李先生就是其中的一员。

业主李先生表示,他们这次通过法律渠道维权成功,只是得到了“未按期供暖的违约金”,并没有解决业主们关心的供暖方式问题。没办法,他们多次将问题反映给西安市经开区和高陵区的相关主管部门。

随后,记者来到西安济开区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融城朗悦小区的供暖问题主要由高陵区负责,他们只是协助配合。于是,记者又来到高陵区住建局。

程所长告诉记者,他们当前正在积极推动问题的解决,这个是长远目标。至于今年的供暖,他们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冬季供暖关系民生福祉。我们看到,目前,西安市经开、高陵两区住建部门已经行动起来,就这一小区今冬供暖和长远供暖的解决方式拿出方案,并得到业主代表的认可,我们也期望各方协作,抓紧落实,确保从下一个采暖季开始,业主们能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实现正常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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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今日点击

记者:张鹏飞   摄像:董超  制作:吴心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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