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健康大理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健康大理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州级有关专家,对申报验收的15家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单位开展了现场评审验收,其中12家单位通过评审验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健康大理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拟命名为第四批大理州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的12家单位公示如下:
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供电局食堂(云南鸿园电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餐饮一部)
二、大理海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大理市海玲饭店)
三、大理市行政中心机关一食堂(大理市俊业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海东分公司)
四、大理州人民医院食堂(大理建投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五、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食堂(大理市俊业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六、祥云县人民医院食堂(祥云县宇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七、祥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食堂(祥云县宇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八、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祥云供电局食堂
九、祥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堂
十、巍山县人民政府机关食堂
十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巍山供电局食堂
十二、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剑川供电局食堂
公示期为7天,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邮件或来访等形式向健康大理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872—2319223
邮箱:daliwsfjk@126.com
健康大理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
来源: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陈丝华
值周:胡亚玲 杨丹妮
主编:李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