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驾驶人对酒后驾驶存在误区
认为昨晚喝的酒只需睡一觉后
第二天马上就可以驾驶机动车
实际上睡醒≠酒醒!
10月9日上午8时40分,吴中交警大队临湖中队民警在木东路联盟街路口执勤时,对一辆号牌为苏EB29XXX小型轿车进行检查,驾驶人冉某打开车门时,一股酒味袭来,驾驶人称早上并没有饮酒,不可能存在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44mg/100ml,系饮酒驾驶。
冉某本人也很困惑,并相当肯定早上不可能饮酒,经民警再三询问,冉某说:“前一晚是喝了些酒,我以为第二天睡醒后酒精应该代谢完了,就开车上路。”
民警:“酒驾看的是含量,不是时间。”驾驶人冉某表示后悔不已,目前已移交中队作进一步处理。
宿醉后驾车是否属于涉酒驾驶,重点不在于当晚喝酒后休息了多久,而是以体内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酒后驾车的处罚规定是驾驶人身体内所含有的酒精含量,数值大于等于20mg/100ml时,属于酒后驾驶;酒精含量数值大于等于80mg/100ml时,属于醉酒驾驶。
● 苏州交警提醒您:牢记“睡醒”不等于“酒醒”!第二天要驾车出行的,前一晚最好不要喝酒,酒驾醉驾危害极大,请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编 辑 | 杨蕾
一审一校 | 范艺芳
二审二校 | 黄峰
三审三校 | 姚群勇
核 发 | 蒋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