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纪行丨奏响安徽普法“最强音”

政务   2024-10-14 07:30   安徽  


砥砺七十年·人大纪行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自1984年10月,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的报告,1985年1月,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全省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40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尽责,不断探索创新,推动普法宣传提质增效、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用实际行动奏响安徽普法“最强音”。

深耕普法宣传路

2024年7月31日,铜陵市铜文化广场,安徽省暨铜陵市2024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启动仪式如期举行。自2009年第一场启动仪式在合肥举办以来,“江淮普法行”活动已经走过十五个春秋。这场普法宣传接力赛,正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久久为功抓全民普法的生动写照。

时间回溯至1985年,“一五”普法在江淮大地拉开帷幕。五年间,全省共有3420万人先后参加各类普法学习,接受法律知识启蒙,广大群众通过普法了解到自己还有这么多法律赋予的权利。

作为一项新事物,普法工作推进效果如何引起了省人大常委会的关注。1986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8个普法工作视察团,分赴各地、市、县视察了三百三十个单位。针对视察了解的情况和问题,提出要继续提高对普法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不断扩大普法面,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经过10年努力,我省普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了进一步巩固普法成果,1997年9月,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省普法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成为我省开展法治宣传的重要法律依据。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我省积极贯彻落实,次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关于建立和实施普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9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出关于推进普法责任制实施的决议,这是全国首家从法律层面作出的专门规定。这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全国首个以“法治”命名的地方条例——《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制定法治宣传教育专门法规,出台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听取和审议每一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报告,对法治宣传教育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和检查;坚持在执法检查中大力推进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认真听取省人大代表关于普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并督促有关单位办理……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运用多种履职方式,为推动全省法治宣传教育作出人大贡献。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始终是我国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注重发挥宪法制度的教化功能,积极推动有关方面建立健全宪法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格局,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1990年,“一五”普法接近尾声。9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8个视察组对全省普法执法情况进行视察,形成了《关于普法、执法视察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普法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第一个五年的‘普法’仅仅是‘水过地皮湿’。要研究第二个五年如何进一步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与之相呼应,1991年“二五”普法规划提出,普及宪法知识时,要着重普及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特别是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集中制原则、基层民主制度、公民权利和义务及其相互关系以及四项基本国策的规定。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3月26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决议》。决议提出,全省各级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应将宣传宪法摆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突出位置,新闻单位要重视对宪法的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学习宪法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决议确定每年12月4日所在周为我省宪法宣传周。在首个宪法宣传周中,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常委会负责同志发表了电视讲话,集中组织刊播了一批稿件,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全省上下掀起了学习宪法的热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2014年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省高院和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等举行宪法集中宣誓仪式。2015年12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2016年2月21日,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了我省人代会历史上首次宪法宣誓仪式,17名在本次大会上当选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和通过的省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集体向宪法宣誓。2021年11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我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如今宪法宣誓已经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的一项重要仪式,对于培育宪法信仰、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权威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将普法融入立法过程
法律实施的重要前提在于“明法于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刻认识到,参与立法是最好的普法,因此始终坚持“开门立法”,将立法过程作为宣传普及法律、增强群众法治素养的重要途径。

2022年1月,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肥西县三河镇人大组织召开立法意见征询会,人大代表、辖区居民、企业负责人等齐聚一堂,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展开热烈讨论。“从来没有想过我们百姓也能够参与到立法中来。现在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这个渠道,不仅可以学到法律知识,而且能够让我们的立法建议‘直通’国家立法机关。”参加立法意见征询会的企业负责人王毅激动地说。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2016年9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05次主任会议通过《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标志着基层立法联系点“安徽探索”正式起步。2023年,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将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从17个调整增加至22个,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也相继设立了15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将立法的触角更多向基层一线延伸,让人民群众在参与立法的过程中学习法律、了解法律、运用法律。

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汲取人民智慧、反映人民意愿,寻求立法“最大公约数”,有助于发扬民主、凝聚共识、提高立法质量,从而帮助群众从内心信仰法律,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成为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坚定执行者。2024年7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立法,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反馈。”“省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立法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发布立法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一路走来,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引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立法,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法律出台的背景、内容和价值,使立法过程成为宣传普及法律、增强法治观念、讲好立法故事的过程,有力推动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回首四十载的普法路,从润物细无声的普法宣传教育到宪法宣誓的常态化,再到立法过程的全民参与,每一步都见证了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致力普法的担当和作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不断创新普法理念、普法形式、普法手段,通过不懈的努力和坚持,将法治信仰深深植根于全省人民心中,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安徽贡献智慧和力量。


供稿:研究室宣传处
执笔:安徽广播电视台 吴昊 省人大办公厅  徐冠男


责编:张   全                           

编辑:李秋园

校核:徐   琪


安徽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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