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对以下拟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以下公示有异议,可以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p公示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