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前,符合这些情况,茂名公积金可提取!
时事
2024-11-03 10:28
广东
10月28日起至11月30日,
符合以下情况的可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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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住房公积金单位空账户和个人封存账户集中清理工作的公告》,只要个人账户封存,无欠缴少缴、无冻结、在本市无公积金贷款或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但不作为主借款人且符合以下情形的,从10月28日起到11月30日,缴存人可通过线上渠道或线下服务窗口办理销户提取或异地转出手续。宝子们,快来看看哪款情形适合您的,走起!缴存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未重新就业的,可通过“粤省事或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销户提取,也可携带身份证到我中心任一管理部窗口办理。 缴存人已办理退休的,可通过“粤省事、广东公积金、支付宝APP或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销户提取,也可携带身份证、 离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免提供)到我中心任一管理部窗口办理。 缴存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通过“粤省事”办理销户提取,也可携带身份证、劳动技能鉴定书或残疾证、解除劳动合同书或失业证到我中心任一管理部窗口办理。缴存人出境定居的,可通过“粤省事、广东公积金或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销户提取,也可携带身份证、出境定居的证件或材料到我中心任一管理部窗口办理。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携带身份证(提取人及缴存人)、配偶或直系亲属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明材料、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材料到我中心任一管理部窗口办理销户提取。缴存人在异地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满半年的,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线上办理账户转移接续手续。请各缴存单位和广大缴存人相互转告,符合以上情形的尽快办理。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协助,请拨打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0668-12329。
具体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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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梁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