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漳商务〔2024〕175号)和《漳州市商务局关于优化调整漳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内容的通知》(漳商务〔2024〕21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汇总了芗城区、长泰区、南靖县、平和县、台商投资区和漳州高新区上报的第一批符合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补贴人申请信息,并通过了合规性初审。现将第一批符合要求的66名申请人相关信息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公示期三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在此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内以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市商务局联系电话:0596-7070066
来源:漳州商务
一审:易芳芳
二审:王 冬
三审:李志君 赖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