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四季度富民县医疗机构(核准类)和零售药店申请协议管理通过结果公示
政务
2025-01-08 16:26
云南
为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我县零售药店申请协议管理工作,根据《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医保通〔2021〕17号)《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基本医疗保险零售药店定点评估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医险通〔2022〕57号)《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服务项目签约管理核准定点评估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医险通〔2023〕30号)相关规定,富民县医疗保障局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季度医疗机构(核准类)和零售药店申请协议管理工作会议,现将通过结果公示如下:2024年第三季度共有2家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协议管理,共有2家零售药店通过审定。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7日起至2025年1月9日止。在公示期间,对审定标准有疑问的,可向富民县医疗保障局及富民县医疗保险中心稽核科咨询,对审定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富民县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和基金监管科反馈意见。富民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68814336
富民县医疗保险中心稽核科 68814628
富民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6日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编辑:王金彩
审核:吉旭
终审:李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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