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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十七
绿建丨某中学项目在建筑主出入口的主导风的下风向设置了室外教师吸烟区,距建筑出入口、新风进气口、开启窗扇及学生活动场地距离均大于8m,该设计是否可以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 825-2021评分项第8.2.4项的得分?
答:该项目绿建评分项第8.2.4项不应得分。
《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第三.(一).4条提出了实施控烟行动中要“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0号)第三十五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饮酒”,“学校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饮酒的标识”;《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中明确禁止在中小学幼儿园内吸烟。因此,幼儿园、中小学校的场地内不应设置室外吸烟区,并应当设置禁烟标志。《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事后检查要点(试行)》下册第十章绿色建筑专项检查要点中针对评分项第8.2.4项规定了对于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项目,在建筑设计说明中明确场地内不应设置室外吸烟区,并且在显著位置设置禁烟标志,则本款可直接得分;若幼儿园、中小学校设置吸烟区,则本条两款均不应得分。
(由中设安泰(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孙大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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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十八
质量丨由于场地现状限制,建设用地内建筑使用的地下室外管线是否可以超出用地红线范围?
答:不可以。
依据《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第4.2.1条:“除建筑连接体、地铁相关设施以及管线、管沟、管廊等市政设施外,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应突出道路红线或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是规划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规给出的建筑基地控制线;一般用地区域内,设备专业各个室外管线一端会在道路红线或用地红线边界与市政管线接口对接,另一端会由地下引入建筑内。因此,建设用地内建筑使用的地下室外管线属于建筑物的附属设施,不属于条文中所述可设置在建筑基地控制线控制范围之外的建筑连接体、地铁相关设施、市政设施。根据规范要求,尽管用地条件有限,但其室外管线设计仍然不应突出道路红线或用地红线。
(由中京同合国际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郑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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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十九
消防丨厂房的洁净生产区内,房间因生产工艺进行分割,不同房间之间的空间用于日常设备搬运及人员通行,此通道是否按疏散走道对两侧墙体及顶棚的耐火极限做要求?
答:洁净区域内空调系统共同使用的区域视为洁净区域的一部分,洁净区内无火灾时安全疏散功能的走道部分,可不执行疏散走道两侧墙体及顶棚的耐火极限规定。
(由北京建院京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晓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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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十
装配式丨政府投资的中小学项目包括几个子项,实施装配式的要求是按子项单体地上建筑面积大于3000m2计算,还是按整体项目地上建筑面积大于3000m2计算?
答:应该按照项目需对照实施的有关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执行。
(1)项目的“立项”时间在2017年3月15日之后,2022年4月27日之前时,需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8号),以下简称“8号文”。
“8号文”规定:“自2017年3月15日起,新纳入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和新立项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可不采用装配式建筑”。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民互动”之“问题解答”的回复,文件中“单体建筑面积”为对应规划许可文件单体建筑的地上、地下合计总建筑面积。
《北京市发展装配式建筑2020年工作要点》规定:“……新立项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可不采用装配式建筑”。文件中“单体建筑面积”为对应规划许可文件单体建筑的地上、地下合计总建筑面积。
(2)项目的“立项”时间在2022年4月27日之后,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22〕16号),以下简称“16号文”。
“16号文”规定:“新立项政府投资的地上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文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对应规划许可文件单体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积。
以某小学各子项为例,就执行“8号文”、“16号文”两个文件不同的要求进行对比分析,见图1执行政府文件对比表:
图1 执行政府文件对比表
(由北京国标筑图建筑设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王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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