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桥一人烧稻草被处罚!

民生   2024-12-04 19:36   安徽  
根据卫星火点信息,2024年10月12日太湖县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发现徐桥镇好汉村王某2024年10月11日中午擅自在自己承包的农田中焚烧水稻秸秆,该燃烧点位于太湖县人民政府划定的禁烧区域范围内。

依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根据《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的通知,2024年12月3日,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王某罚款人民币590.00元。

|来源:太湖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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