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一人私挖河砂被罚5000元

民生   2024-12-20 17:48   安徽  
太湖县寺前镇罗溪村汪某某,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于2024年10月16日在太湖县北中镇田家滩河元畈村后畈组段河道内非法采砂,违反了《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太湖县水利局根据《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汪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决定。
|来源:太湖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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