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公告

文摘   2025-02-10 09:11   甘肃  

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关于机动车辆强制报废的公告

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交通警察巡逻大队在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中查扣了一批车辆,现请当事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到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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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

2025年2月8日


监制:朱元军丨校审:牛栋 祁秋谨丨编辑:王靖乐丨法律顾问:丁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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