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彰显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规定,现将日喀则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布。
处理情况:2024年8月8日,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内蒙古亿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日人社监字令〔2024〕46号),同时将各个标段分包单位签字盖章的工资表抄送给内蒙古亿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责令8月12日前进行整改,届期未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