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违建治理,提升景洪城市形象,10月9日,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始对景洪市江南滨江片区老大桥到景洪市西双十二城江边酒吧街(福靖源烧烤)建设的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依法拆除。
当天上午,确认现场断水、断电、无人员滞留后,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景洪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配合下,依法对该公司所属,并已经完成物品搬离的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了拆除。
据悉,景洪市江南滨江片区老大桥到景洪市西双十二城江边酒吧街(福靖源烧烤)建设的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已超过批准期限。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于2023年8月25日分别对景洪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景洪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景洪市江南滨江片区老大桥到景洪市西双十二城江边酒吧街(福靖源烧烤)建设的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景洪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拆除违法建筑,经催告后仍逾期未履行行政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景洪市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2月21日分别对景洪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景洪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发了《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
近期,景洪市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清理整治办公室开始依法对上述违法建筑组织强制拆除,并于2024年9月27日对其租户下发《限期搬离通知书》,要求景洪市江南滨江片区老大桥到景洪市西双十二城江边酒吧街(福靖源烧烤)的租户于2024年10月15日前将存放于被强制拆除建筑物内的财物自行搬离。目前,拆除相关工作正有序进行中。
“下一步,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快拆除进度,并按照规划要求恢复周围环境。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巩固整治成效,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市民群众生活品质,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副大队长赵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