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联合市监局召开全县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政务   2024-11-07 22:50   青海  

11月6日,县教育局联合县市监局召开全县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县教育局、县市监局相关负责人、各校园分管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副校长、食堂食品安全员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商铺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近期省、州、县关于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通报了近期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针对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了知识培训,围绕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校园食堂食品安全重点任务及校园周边商铺规范经营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与学习状态,影响家庭幸福和学校形象,各校园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按照校园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实做细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中的每一项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零纰漏、零事故。要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全力防范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

会议要求,一是切实履行食堂管理责任,规范落实食堂“三防”设施建设、有害生物防治、食材查验、餐具清洁消毒、从业人员培训和明厨亮灶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围绕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再次开展自查自纠,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二是全面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市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周边商铺的监督检查力度,各商铺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履行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在提供食品经营服务时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不得销售未经检验、过期、变质食品,严禁销售“五毛钱”零食、刀具、烟花爆竹及涉及暴力、不健康内容的商品等。三是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各校园要结合近期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相关要求和存在的问题风险隐患,继续保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强化管理责任,健全工作台账,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即查即改,努力形成隐患整改闭环,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编    辑 | 汪明德
监    制 | 曹文庆
总监制  | 夏青艳

门源回族自治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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