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经组织推荐、评选,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荣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盯酒泉区域中心城市定位目标,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圈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富有酒泉特色的保护传承体系日益完善,资源利用工作扎实推进,人民群众参与非遗保护的意识和热情显著提高,非遗保护成果更加广泛地惠及人民群众。
全市现有6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45个项目列入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387个项目列入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736个项目列入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现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名,省级34名,市级225名,县级647名。肃州区马记手工空心挂面工坊、敦煌莫高里工匠村(敦煌彩塑制作技艺)被认定为省级非遗工坊。“敦煌文化生态保护区”“肃北雪山蒙古族文化生态保护区”“阿克塞哈萨克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成功获批为甘肃省首批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数量位居全省第一。2017-2019年,连续三届成功在敦煌市承办“丝路记忆”全省及西北五省非遗展演活动。2023年,成功举办了甘肃省非遗展示展销暨全省非遗文创大赛系列活动。2007—2024年,全市共争取到国家及省上非遗专项资金2037万元,为酒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及宣传工作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风正好扬帆,奋斗正当时。全市文旅系统将以荣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为新的起点,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秉持初心,矢志不渝,为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加快文化兴市步伐做出积极贡献。
来源: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