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酒泉社保
广大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养老保险待遇欺诈冒领风险,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根据省社保中心《关于进一步调整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周期的通知》(甘社保发〔2023〕31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365天内至少需完成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现通过“甘肃省人社生物识别身份认证系统”认证数据比对,截至2024年12月25日,酒泉市本级有1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超过365天未完成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请务必于五日内完成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未完成资格认证的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2025年1月开始将暂停您的养老保险待遇(具体名单详见附表)。敬请涉及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发放人员及其亲属看到本通知后,尽快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更新联系方式。我中心将从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完成的次月起,按照规定恢复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保险待遇。(酒泉市社保中心机关事业养老科:0937-2669375)温馨提示:请家人及亲朋好友们动动手指,帮助老人完成认证工作,以便及时发放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