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有效遏制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违规行为,邹区镇高度重视,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白天加强巡查监管、夜间安排专项巡查等方式,多管齐下,形成了对建筑垃圾处置的高压监督。近期连续对两起偷倒案件进行查处:
案件一
泰村西茅村偷倒建筑垃圾案件
2024年11月4日,邹区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巡查至邹区镇泰村西茅村拆迁地块时,发现该地点被偷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
因该处场地地属偏僻,现场难以确定垃圾来源,邹区镇执法办队员在积极联系属地村委对该处建筑垃圾迅速清理的同时,主动与属地公安及交警进行沟通,希望通过公安监控锁定违法车辆,但发现涉事车辆故意拆除、遮挡车辆牌照,造成追查困难。执法办工作人员面对难题,主动寻求突破,联动交警通过技术手段细致回溯其来源,通过细致排查后最终追溯出垃圾来源为新闸街道境内。
邹区城管中队迅速将该案件情况上报区执法大队,联合新闸中队开展调查,最终锁定了涉案当事人并依法开展相关查处。目前已对涉案当事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要求当事人对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费用支付到位。
案件二
腾龙路和缘孔雀园内倾倒建筑垃圾案件
2024年11月11日15时30分,邹区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队员接到上级线索移交,对腾龙路和缘孔雀园内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倾倒建筑垃圾的现象。
经调取交警监控,发现车牌为苏DBW691的车辆,于11时30分从五星街道云祥小区拉了一车建筑垃圾(瓦片)运送至邹区镇和缘孔雀园,卸在该处场地内。
执法人员随即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在确定违法当事人,确定违法事实后,依法立案进行查处,并要求当事人将该装修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规范处置。目前该案件已按移交区执法大队依法推进。
建筑垃圾事关生态环境、事关文明建设、事关城市形象、事关群众生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邹区镇综合行政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保持高压态势,针对建筑垃圾擅自倾倒依法立案查处3起,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2起未办理运输许可进行建筑垃圾运输的情况进行制止,并押送至指定地点规范处置。同时在巡查管理中发现的1起发现偷倒工业垃圾案件,执法办固定相关证据后移交环保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下一步邹区镇将继续从源头监管、重点巡查、数字赋能、社会监督、部门联动、普法教育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流程,营造合法处置建筑垃圾的社会氛围,共同维护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
编辑:党建工作办公室(宣传)
审阅: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