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晚,拉孜县公安局扎西岗乡派出所民警在执行夜间巡逻任务时,成功查获一起因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此次行动不仅彰显了警方对道路安全的严格监管,也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切勿酒后驾车。
据了解,当晚22时20分左右,扎西岗乡派出所民警在省道513线12km+950米处发现一辆黑色小型越野客车与一辆白色轻型栏板货车发生了轻微刮擦事故。
民警迅速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同时对涉事驾驶员扎某和次某进行了询问。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黑色小型越野车驾驶员扎某神色慌张,言语混乱,且身上散发出明显的酒精气味。经过初步检测,该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远超法定标准,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鉴于扎某的违法行为,民警立即将其控制,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扎某的酒精含量为28.6mg/100ml,已经构成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
目前,该案已经移交至县交警大队柳中队进行进一步处理。警方表示,将依法对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以儆效尤。此次事故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车不仅危及自身安全,还可能给他人带来严重的伤害。扎西岗乡派出所将继续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特点,持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
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切勿酒后驾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拉孜Police
终 审:米 久
复 审:李 欣
初 审:次旺顿珠
责 编:格桑罗布
来 源:政工纪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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