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
Summary
马来西亚内政部于去年12月19日颁布宪报,在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301法令)下把6份可能有损道德的刊物列为禁书。
内政部昨天发文告说,这6份刊物分别是《A Million Kisses in Your Lifetime》、《Lose You To Find Me》、《Punai》、《Scattered Showers》、《When Everything Feels Like The Movie》,以及《What If It’s Us》。
文告表示,调查发现上述刊物中,至少有3本书籍内容含有LGBT(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酷儿)主题或角色。
文告说,在301法令颁布的禁令是以在一项威胁或伤害发生之前,进行管控和防范的概念为基础。同时,社会也可得知及意识到不良和不合适作为大众阅读的刊物。把相关刊物列为禁书之举,符合301法令第7(1)条文。该条文规定在马来西亚绝对禁止印刷、进口、复制、出版、出售、生产、传播、分发或拥有这6份可能有损道德的刊物。
内政部提醒各造,在相同法令第8(2)条文之下,印刷、进口、制作、复制、出版、出售、生产、传播、献议出售、分发或拥有任何违禁的刊物,皆属犯罪。
在上述条文之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不超过两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政府将继续致力于对印刷机和刊物执行监管和执法行动,尤其按照法律条文预防有违本地文化的元素、意识形态或运动的传播,以维护和谐及共同福祉。
欲获取有关禁书的详情,可浏览内政部官网https://epq.kdn.gov.my/e-pq/index.php?mod=public,或联邦法律网站https://lom.agc.gov.my/index.php?language=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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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马中透视综合报道
编辑 | 欣平、江山、益松、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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