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成都交警通知为例:成都交警在对影响通行、安全的重点违法从严整治的同时,采取“宽严相济”执法策略,对于违法情节轻微、不影响安全驾驶、可以当场纠正的违法行为,以教育提醒为主,原则上不予处罚。
对外埠来蓉的7座以下(含7座)非营运小客车驾驶人,因不熟悉市内道路状况,发生以下8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三不罚”柔性化执法措施,经交警现场教育警告并监督纠正后,予以放行。
(一)小违不罚
1、驾驶人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经核查确认具备相应有效证件的。
2、因不熟悉我市道路状况,误入单行路禁行方向的。
3、因不熟悉我市道路状况,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非刻意、恶意鸣喇叭的。
(二)首违免罚
1、因不熟悉我市道路状况,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2、因不熟悉我市道路状况,违反禁左通行标志指示的。
3、因不熟悉我市道路状况,进入导向车道后未按规定行驶的。
4、因不熟悉我市道路状况,在道路交叉口压越实线的。
(三)自撤免罚
在景区、商圈、入住宾馆周边违反规定临时停车,未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经提示及时驶离的。
(一)本次交通违法行为属于“轻微违法免罚”清单中规定的;
(二)未造成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后果的;
(三)被告知后及时改正的。
“轻微违法免罚”清单▼
为了体现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广东省对事故风险较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可以给予警告处罚的、属于初犯偶犯的一般交通违法制定出台“首次违法警告”清单。
“首次违法警告”清单▼
编辑:傅晓冰
审核:刘稳
来源: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来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