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唐某在游览长城过程中,用钥匙在城墙上刻字,景区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对唐某进行了制止和教育。当地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唐某处以行政拘留、罚款处罚,同时景区将唐某列入黑名单以作惩戒。
游客李某前往某风景名胜区游玩,无视景区内严禁烟火的规定,抽烟并随手丢弃未熄灭的烟头,结果引发了山火。景区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联系消防部门全力扑救,经过数小时奋战,终于将山火扑灭。
部分游客热衷“人过留名”,在景区文物上乱刻乱画;有的游客“我行我素”,逃票、插队;还有部分游客“不拘小节”,随地乱扔垃圾,不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仅危害自身安全,还受到法律处罚。
建议广大游客旅游出行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爱惜公共设施,爱护文物古迹,积极践行“光盘行动”,自觉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倡导绿色出行。
指导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
主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