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地库遭“毒手” “凶手”竟是9条狗!责任谁来负?

时事   2024-12-20 11:27   山东  

最近,昌乐县民生·璞悦里小区业主姜女士向《生活帮》反映说自己遇到这样一件事,当她从小区地下车库准备开车外出时,发现原本好好的车变得伤痕累累。她调取监控才发现,竟然是一群流浪狗所为。

从昌乐县民生·璞悦里小区业主姜女士提供的照片中,《生活帮》记者看到,车停放在地下车库的停车位上,旁边散落了不少护板的碎片,车头两侧还有被撕咬的痕迹,姜女士赶紧到小区物业调取监控查看原因。

从调取的监控中,显示是9条狗撕咬的,狗从北门进入到小区里面,进来以后在地下车库里来回跑,然后对姜女士的车进行撕咬,持续时间大概40分钟。

“12月2号晚上11点半左右,有一名业主回家,他从北门刷完脸以后门正常开启,门有个自动开启的时间,前后不到3秒钟,这群狗就全部进去了,直奔地下车库,奔着业主的车去了。”昌乐县民生·璞悦里小区物业经理刘先生告诉《生活帮》记者。

物业经理刘先生认为,流浪狗进入小区撕咬车辆,属于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业主姜女士则认为,当时流浪狗进入小区时,保安并未驱离,后续也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这才导致她的车辆受损。事情发生后,姜女士多次与物业相关人员协商解决车辆受损问题,但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我就被迫走了保险维修车辆,后续的话,我会面临着保费上浮以及车辆折旧,还有就是从事情发生到车辆维修完,这10多天以来的出行费用。”业主姜女士告诉记者。

“我们和业主签了车位服务协议,上面写着,每年交的192元车位管理费,只用于地下车库的照明、消防等。车辆在停放期间,如发生盗抢、损坏,由业主个人进行承担。”物业经理刘先生告诉记者。

采访当天,昌乐县宝城街道昌明社区工作人员约姜女士到社区,就车辆被狗撕咬受损一事进行调解。业主姜女士提出,她希望物业能赔偿2839元,经过2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签订协议书。


物业赔偿姜女士2800块钱,姜女士表示满意。

物业经理刘先生表示,今后,他们会增加巡逻频次,尽量避免流浪猫、流浪狗等进入小区,给业主带来人身安全隐患和财产损失。像姜女士一样,如果车辆正常停放在车位上,被流浪狗猫等撕咬,造成损失,应该怎么处理呢?记者采访了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付水红律师。

“针对物业公司提供合同文本,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车辆受损物业不负责,该条款属于物业单方提供的格式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地下停车场属于物业管理的区域,物业对于该区域有管理责任,物业对于其管理疏忽导致流浪狗进入停车场,并撕咬业主车辆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遇到以上情况,业主可以先联系物业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付水红律师说。

在此提醒大家,流浪狗、流浪猫不仅可能对人身构成伤害,还有可能造成财产损失。无论是个人还是物业公司,在日常生活、工作中都应该加强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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