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曝光!涉及烟花爆竹非法买卖、储存、运输!

文摘   2025-01-25 19:41   山东  

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物品

非法买卖、储存、运输

烟花爆竹行为

会带来巨大的安全风险

岁末年初之际

潍坊昌乐县公安局

纵深推进“冬季行动”

组织各派出所深入辖区开展

涉烟花爆竹产业商户的突击检查

持续严厉打击整治非法买卖、储存、

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现公开曝光违反烟花爆竹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例
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案 例 一


近日,昌乐县公安局乔官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将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的田某查获,并当场查获其非法存放的烟花爆竹27箱。
经查,2024年12月份以来,违法嫌疑人田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购进大量烟花爆竹并存放于闲置厂房内,后以零售方式出售烟花爆竹非法牟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 例 二


近日,昌乐县公安局五图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在某村一民房内,有人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展开调查,发现民房内烟花爆竹系臧某非法存放。民警立即联系应急部门对非法存放的烟花爆竹进行了查扣,将涉嫌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的臧某抓获,当场扣押烟花70余箱,鞭炮20余箱。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 例 三


近日,昌乐县公安局朱刘派出所会同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辖区一房屋内,查获毛某在未取得相关许可情况下非法购入烟花爆竹60余箱,后以零售方式出售烟花爆竹非法牟利。朱刘派出所多方调查、深挖线索,查明毛某、张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

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隐患

如何防范

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

以下安全提示请查收


为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筑牢烟花爆竹安全防线
警方将严厉
查处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
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让全市人民在安全
文明有序的环境中欢度佳节
在此也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自觉抵制、主动举报
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来源:潍坊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临朐
传播安全知识,发布安全动态,共建安全临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