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守护“夕阳红”
为“老有颐养”保驾护航
为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做实检察为民实事,以高质效履职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一号检察建议”,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临近重阳节,南涧县人民检察院协同县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实地走访了南涧县敬老院、宝华镇敬老院和无量山镇敬老院等多家养老机构,去了解养老机构运营情况、倾听老人们的诉求和期盼。
走访过程中,检察人员与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深入到南涧县敬老院、南涧县宝华镇敬老院、无量山镇敬老院等南涧县境内的多家养老机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与负责人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养老机构的运营状况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了养老机构资质、备案、入院评估、从业人员招录管理、消防设施配备和使用、食品安全、医疗保障等方面情况,确保老年人吃的放心、住的安心,全力守护幸福“夕阳红”。
走访过程中,南涧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向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一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内容和重要意义,并结合典型案例详细向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了讲解。
此次联合检查行动不仅是对南涧县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是一次“十一号检察建议”的深入实践,也是一次“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深入推动。
敬老孝老是中华文化的传统,养老机构的优劣,直接关系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下一步,南涧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合作,促进形成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体系,助推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安、老有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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