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检·转发】这个新课题,最高检调研组为何最近反复提及

民生   2024-10-18 21:16   云南  

10月10日至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深入云南三级检察机关调研。其间,如何推动检察管理从以往的简单数据管理模式向一体抓实抓好业务、案件、质量“三个管理”转变,作为最高检近期关注的一项新课题,再度被调研组提及。


10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云南省检察院听取工作汇报,对云南检察工作提出要求。


“检察管理是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手段和重要保障,也是一门科学。”在云南省检察院,应勇强调,各级检察机关、各业务条线,都要着力改变过于依赖指标和考核的简单数据管理模式,一体抓实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取消一切不当考核,进一步促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全链条体系化完善司法责任的归属、落实、认定、追究机制,把“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要求具体化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办案组织、每一名检察官,进一步促进回归高质效监督办案这个检察工作的本质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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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5日至27日,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在福建调研时强调,检察管理是一门科学。把检察管理从简单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是一项新课题,如何切实做到、真正做好,需要各级检察机关、各业务条线共同研究探索。办案部门、案管部门、检务督察部门都要找准其中的责任,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真正把“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做实,促进检察官更好聚焦法律监督这个主责主业,更好聚焦高质效办案这个本职本源。


 9月3日至4日,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在西藏调研时指出,高水平的检察业务管理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支撑。要在数据真实的前提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把宏观业务指导与微观案件质量评查统筹起来,把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与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有机统一起来,更好实现高质效办案,真正做到检察履职办案严格依法、公正司法。


 7月1日至3日,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在贵州调研时强调,要加强检察业务管理,更好统筹宏观指标与个案评查、程序评查与实体评查、案件评查与考核奖惩,坚持“管案”与“管人”有机统一、严格追责惩戒与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有机统一,进一步优化考核、促进管理、推动工作、激励作为,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


 6月6日至7日,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在辽宁调研时指出,检察业务管理绝不是简单的数据归集、数据分析,还包括办案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责任制落实等诸多方面,根本目的都是要保障和促进高质效办案、公正司法。要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一体抓实案件办理和业务管理,不断优化完善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进一步简化优化案卡填录,加大数据返还力度,逐步实现案卡自动生成、流程系统办理、监督纠错网上操作,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


 5月16日至18日,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在湖北调研时指出,案件管理和质量评查是高质效办案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要把业务管理与案件评查结合起来、与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结合起来、与检察官奖惩机制落实结合起来,促进广大检察官把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朝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持续用力。















来源  |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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