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数字经济人才发展专项支持政策服务指南

文摘   2024-11-06 18:36   甘肃  


兰州市

数字经济人才发展

专项支持政策

 服 务 指 南 



一、支持引进首席信息官



政策内容

对全职引进到我市年营业收入1亿元或年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工作,有市外企业首席信息官任职经历、且拥有与数字技术有关联的I类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达2项及以上的人才,按照人才年薪的30%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1.办理方式



即申即办。

2.办理要件



(1)企业年度营收或纳税情况佐证资料;

(2)人才任职经历佐证资料;

(3)Ι类自主知识产权佐证材料;

(4)人才劳动关系和年薪佐证资料。


注:I类自主知识产权要求专利权人(权利人)须排名前三。

3.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企业初审上报→县区工信部门(兰州新区经发局)审核推荐→市工信局审核公示→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4.咨询电话



兰州市工信局数字经济科  0931-8775411

兰州新区经发局产业发展科  0931-8259313

城关区  0931-7821931

七里河区  0931-2605510

西固区  0931-7556521

安宁区  0931-7844294

红古区  0931-6212078

永登县  0931-6416267

榆中县  0931-5221785

皋兰县  0931-5727910

高新区  0931-8557662

经开区  0931-7604542





二、支持猎聘高层次人才



政策内容

数字经济企业通过猎头机构从市外招聘年薪3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全职工作满1年后,按照企业支付猎聘服务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当年度最高补贴50万元。

1.办理要件



(1)猎聘中介服务及企业付费佐证资料;

(2)人才劳动关系及年薪佐证资料。

2.办理流程



企业申报→县区工信部门(兰州新区经发局)审核推荐→市工信局审核公示→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3.办理时间



每年集中受理2次,申报对象于每年6月、12月1日-15日提交资料。

4.咨询电话



兰州市工信局数字经济科  0931-8775411

兰州新区经发局产业发展科  0931-8259313

城关区  0931-7821931

七里河区  0931-2605510

西固区  0931-7556521

安宁区  0931-7844294

红古区  0931-6212078

永登县  0931-6416267

榆中县  0931-5221785

皋兰县  0931-5727910

高新区  0931-8557662

经开区  0931-7604542





三、支持引进紧缺专业人才



政策内容(一)

聚焦人工智能、大数据、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数学、统计学、数据信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紧缺专业领域,对数字经济企业全职引进的在数字产业知名企业(世界500强企业、福布斯中国数字经济100强企业、互联网周刊中国数字经济创新100强企业)累计有2年以上任职经历的博士生、硕士生,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1.办理要件



(1)人才学历(学位)专业佐证资料;

(2)人才从业经历佐证资料;

(3)人才劳动关系佐证资料。

2.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企业初审上报→县区工信部门(兰州新区经发局)审核推荐→市工信局审核公示→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3.办理时间



每年集中受理2次,申报对象于每年3月、9月1日-15日提交资料。

4.咨询电话



兰州市工信局数字经济科  0931-8775411

兰州新区经发局产业发展科  0931-8259313

城关区  0931-7821931

七里河区  0931-2605510

西固区  0931-7556521

安宁区  0931-7844294

红古区  0931-6212078

永登县  0931-6416267

榆中县  0931-5221785

皋兰县  0931-5727910

高新区  0931-8557662

经开区  0931-7604542





政策内容(二)

紧缺专业领域全职引进的应届全日制博士生和硕士生,在兰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1500元的标准连续3年发放补贴,或提供免租人才公寓。

1.办理要件



(1)人才学历(学位)专业佐证资料;

(2)人才劳动关系佐证资料。

2.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企业初审上报→县区工信部门(兰州新区经发局)审核推荐→市工信局审核公示→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注:入住人才公寓的向市委人才办提交个人申请即可。

3.办理时间



每年集中受理2次,申报对象于每年3月、9月1日-30日提交资料。

4.咨询电话



兰州市工信局数字经济科  0931-8775411

兰州新区经发局产业发展科  0931-8259313

城关区  0931-7821931

七里河区  0931-2605510

西固区  0931-7556521

安宁区  0931-7844294

红古区  0931-6212078

永登县  0931-6416267

榆中县  0931-5221785

皋兰县  0931-5727910

高新区  0931-8557662

经开区  0931-7604542

市委人才办(人才公寓)  0931-8485557





四、支持企业扩大用人规模



政策内容

对在兰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的就业人员数量首次突破30人、50人、100人、200人、500人的数字经济企业,按照企业当年社保缴费总额的20%分别给予最高12万元、20万元、40万元、80万元、200万元补贴。

1.办理要件



企业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佐证资料。

2.办理流程



企业申报→县区工信部门(兰州新区经发局)审核推荐→市工信局审核公示→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3.办理时间



每年集中受理1次,申报对象于每年1月1日-31日提交资料。

4.咨询电话



兰州市工信局数字经济科  0931-8775411

兰州新区经发局产业发展科  0931-8259313

城关区  0931-7821931

七里河区  0931-2605510

西固区  0931-7556521

安宁区  0931-7844294

红古区  0931-6212078

永登县  0931-6416267

榆中县  0931-5221785

皋兰县  0931-5727910

高新区  0931-8557662

经开区  0931-7604542





五、给予新场景新产品开发奖励



政策内容(一)

支持数字经济新场景开发,对运用数据大模型、5G、元宇宙、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开创新模式、创新新场景,列入国家级、省级数字化典型应用场景的,分别给予研发人才(团队)10万元、5万元奖励。

1.办理方式



免申即享。

2.办理流程



应用场景入选文件发布→市工信局受理上报→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3.咨询电话



兰州市工信局数字经济科  0931-8775411





政策内容(二)

支持数字经济新产品开发,对运用VR/AR、物联网、3D打印、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开发的数字创新产品,且单个产品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产品研发成本的20%,给予研发人才(团队)最高50万元奖励。

1.办理要件



(1)数字创新产品开发佐证资料;

(2)数字创新产品营业收入佐证资料。

2.办理流程



企业申报→县区工信部门(兰州新区经发局)审核推荐→市工信局审核公示→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3.办理时间



每年集中受理1次,申报对象于每年1月1日-31日提交资料。

4.咨询电话



兰州市工信局数字经济科  0931-8775411

兰州新区经发局产业发展科  0931-8259313

城关区  0931-7821931

七里河区  0931-2605510

西固区  0931-7556521

安宁区  0931-7844294

红古区  0931-6212078

永登县  0931-6416267

榆中县  0931-5221785

皋兰县  0931-5727910

高新区  0931-8557662

经开区  0931-7604542





六、给予专利标准创新奖励



政策内容(一)

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数字经济企业专利权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1.办理方式



免申即享。

2.办理流程



获奖文件发布→市工信局受理上报→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3.咨询电话



兰州市工信局数字经济科  0931-8775411





政策内容(二)

对主导或参与(位列前3名)制定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数字技术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数字经济企业人才(团队),在标准公告并执行后,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1.办理方式



即申即办。

2.办理要件



(1)主导或参与标准制定佐证资料;

(2)标准公告执行佐证资料。

3.办理流程



企业申报→市工信局审核公示→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4.咨询电话



兰州市工信局数字经济科  0931-8775411



适用范围:本政策所称数字经济企业是指主营业务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电子信息制造等重点领域,且在我市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和依法纳税的企业。



· 合集:兰州市人才新政2.0版(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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